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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酒类开始“专卖”
[ 作者:admin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04-18    文章录入:admin ]
新华社消息 沈阳市“酒类商品安全保障体系”近日正式开通,今后,像沈城售烟时必须加贴统一的专卖标识一样,沈阳市面上的酒类产品也必须粘贴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发放的“酒类商品准销证”,消费者若发现假冒伪劣酒类,可由申领"准销证"单位先行等值赔偿。

  进入沈阳市流通的酒类商品,包括白酒、果杂酒(含进口酒)和中高档啤酒,必须粘贴由沈阳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“酒类商品准销证”,其中白酒、果杂酒(含进口酒)以瓶(盒)为单位,中高档啤酒以箱为单位,未贴“准销证”的酒类不得销售。“准销证”上有加密号码、放心标识图及查询电话,消费者可通过电话免费查询。查询后怀疑所购的酒有问题时,可及时进行举报。当所购的酒类被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确认为假冒伪劣商品时,可由申领“准销证”单位予以先行等值赔偿。

  据悉,沈阳市中兴商业大厦等46家经销单位被沈阳市商业局、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授予首批酒类商品保真销售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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